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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办理延期申报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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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那么在海口如何办理延期申报申请呢?办理条件有哪些?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本站小编为你解答。

海口市办理延期申报申请须知

办理条件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纳税申报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延期,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期限内办理。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所需材料

(一)《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办理流程

(一)办税服务厅办理

1.申请

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2.受理审核

办税服务中心文书受理岗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受理审核;

3.反馈

如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并且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则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录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制作《税务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

纳税人提供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二)网上申请

1.申请

通过门户网站中的网上办税——税收优惠模块填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并上传附列资料电子扫描件;

2.受理审核

纳税人凭自行打印的《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在办税服务中心文书受理岗查验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印章;

3.反馈

纳税人提交的资料与原件相符的,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流转后续岗位;

如纳税人提供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需要延期社保的,应当在申报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二、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联系方式:海口市国家税务局:0898-6853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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