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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办理社保转移指南

来源:常识屋 阅读:3.01W 次

换工作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不过比较麻烦的就是换工作之后社保就要进行转移,那么作为企业,如何帮助职员办理好社保转移的工作,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办事指南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上海市企业办理社保转出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企业需携带《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已办退工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

2.机关、事业单位需携带《商调函》、辞职批文或《上海市事业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关系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上海社保转出手续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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