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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生育保险报销 报销范围及标准

来源:常识屋 阅读:2.5W 次

导语:我国现已全面实施二胎政策,不少夫妇已经成为了二胎父母,许多妈妈在生育完后都很头疼生育保险报销的事情。其实只要提前做好相关信息的了解,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就方便许多。下面,本站为您详细整理了2016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范围及标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2016生育保险报销 报销范围及标准

生育保险

一、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2)用人单位为其从业人员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二、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和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5、参保男职工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项目有:绝育手术、输精管复通手术。

三、报销标准

1、顺产、剖腹产的结付标准分别是2300元、4500元。

2、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报销材料

1、生产需要提供如下:

(1)、住院发票、产前检查发票及明细清单(背面签名)。

(2)、疾病证明(出院疾病证明)。

(3)、单位银行帐号或个人银行帐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男方参保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出院记录或出生婴儿死亡证明。

(6)、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人流、引产及计划生育手术等需要提供材料:

(1)、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尿检、B超、手术,发票背面签名)。

(2)、疾病证明(出院小结)。

(3)、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单位帐号单位银行帐号或个人银行帐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温习提示:参保人员在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应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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