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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司不履行产假或生育津贴怎么办 重庆产假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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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司不履行产假或生育津贴怎么办 重庆产假政策规定

重庆公司不履行产假或生育津贴怎么办 重庆产假政策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重庆产假政策规定

一、正常生育: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80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即:重庆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80天=178天。

二、难产产假:

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

三、流产产假:

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四、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重庆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为生育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说明: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上一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其12月底在职职工人数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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