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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年假天数计算公式 剩余年假天数计算公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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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假天数的计算方法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有5天年假;

2、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有10天年假;

3、连续工作已满20年的,可享有15天年假。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年假的,则应按法定假日计算三倍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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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年假的规定

第一,凡是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适用该办法。

第二,在企业工作满12个月的员工都有权利享受年假的福利。

第三,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满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

第四,未休的年假,除员工本人自愿书面申请不休外,皆需按3倍的日工资标准支付员工。

第五,寒暑假、病假、事假超过一定期限,且单位不扣工资的人,是不能再休年假的。

第六,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休前一年的,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就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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