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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街头募捐听起来美好,结果是诈骗套路

来源:常识屋 阅读:1.7W 次

法律专家:已涉嫌违反《慈善法》

“大学生”街头募捐听起来美好,结果是诈骗套路

2016年9月1日,新《慈善法》正式颁布。

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第三十八条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

很明显,南京街头的这种所谓的募捐行为,根本不符合上述规定。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些人不仅涉及违反《新慈善法》,还很有可能涉嫌违反《刑法》。

法律专家:已涉嫌违反《慈善法》

2016年9月1日,新《慈善法》正式颁布。

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第三十八条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

很明显,南京街头的这种所谓的募捐行为,根本不符合上述规定。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些人不仅涉及违反《新慈善法》,还很有可能涉嫌违反《刑法》。

法律专家:已涉嫌违反《慈善法》

2016年9月1日,新《慈善法》正式颁布。

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第三十八条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

很明显,南京街头的这种所谓的募捐行为,根本不符合上述规定。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些人不仅涉及违反《新慈善法》,还很有可能涉嫌违反《刑法》。

法律专家:已涉嫌违反《慈善法》

2016年9月1日,新《慈善法》正式颁布。

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第三十八条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

很明显,南京街头的这种所谓的募捐行为,根本不符合上述规定。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些人不仅涉及违反《新慈善法》,还很有可能涉嫌违反《刑法》。

法律专家:已涉嫌违反《慈善法》

2016年9月1日,新《慈善法》正式颁布。

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第三十八条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

很明显,南京街头的这种所谓的募捐行为,根本不符合上述规定。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些人不仅涉及违反《新慈善法》,还很有可能涉嫌违反《刑法》。

法律专家:已涉嫌违反《慈善法》

2016年9月1日,新《慈善法》正式颁布。

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第三十八条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

很明显,南京街头的这种所谓的募捐行为,根本不符合上述规定。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些人不仅涉及违反《新慈善法》,还很有可能涉嫌违反《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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