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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人减少办理流程

来源:常识屋 阅读:2.04W 次

当今这个时代,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特别大、特别频繁,变换工作单位是很经常的事情,很多人的职业生涯不会呆在一个单位中度过。因此换工作之后社会保险又要重新办理,本文为大家带来的是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人员减少办理指南,看看有没有你想要了解的内容。

北京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人减少办理流程

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1、参保人员在本市内转移减少或停止缴费: 指由本单位调出,转人其他单位或因各种原因停止缴费的正常缴费人员(如暂时无单位接收、失业人员等)。

(1)、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2)、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3)、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应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社保中心根据减少原因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

2、参保人员跨省市调动(转往外省)

(1)、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2)、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3)、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应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社保中心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并对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及帐户的记录予以封(转往外省需根据相关政策到财务窗口转移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本息)。

3、发生工伤1-4级的参保人员减少: 指发生工伤1-4级的参保人员只做失业保险减少的正常缴费人员。

(1)、所需材料:《工伤证》。

(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4)、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应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经社保中心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失业保险减少手续。

4、办理参保人员一次性领取减少 指农民工解除合同、缴费人员转外籍(户口证明)、缴费人员死亡、已达到退休年龄但不符合按月领取退休金的缴费人员等。

(1)、办理所需材料:农民工一次性领取申请书、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死亡证明(办理死亡);

(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4)、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应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社保中心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单位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即时填报《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和《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还应填写《外埠城镇和农民工汇总表》和《外埠城镇和农民工明细表》,社保中心经办系统将以本月清算数据为依据于次月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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