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常识屋 > 生活家居 > 法律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规定为
手机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规定为

来源:常识屋 阅读:2.27W 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如果应纳房产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规定为

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属于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以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规定为 第2张

另外,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规定为 第3张

而且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本文链接:https://www.changshiwu.com/shenghuojiaju/falvfagui/7oj9r.html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24. 常识屋 All right reserved. 苏ICP备20201247号-2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