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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 海南一美食博主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3人被刑拘

来源:常识屋 阅读:2.85W 次

近年来,抖音、快手、视频号等培养了大量的各种博主,经常弄一些惊艳的段子在网上传播。内容越惊奇、越猎奇,就会越吸引观众,近日,一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登上热搜,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 海南一美食博主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3人被刑拘

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5月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接报后,潭门海岸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查明该微博博主邹某壮,男,35岁,海南省昌江人,系厨师兼美食博主,并迅速传唤邹某壮和购买“法螺”的吴某清(男,福建人,46岁)到所配合调查。

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 海南一美食博主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3人被刑拘 第2张

经查,吴某清于2021年4月26日12时许,在琼海市潭门镇富港街港达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男,34岁,海南琼海人)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15厘米长,螺壳大部分为橘红色),然后在海鲜市场购买其他海鲜后,驾车返回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将其购买的法螺赠送给其朋友邹某壮。

随后邹某壮于4月27日将该“法螺”放入盘中清蒸。烹饪好后,在其朋友协助下录制食用“法螺”视频。5月6日,邹某壮将所录制视频发布在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 海南一美食博主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3人被刑拘 第3张

5月8日,琼海警方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清、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作为外地人,不知道“法螺”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情有可原,但是一个珠海本地人,常年在地方生活,再不知道这个概念,就有点不应该了。这也在告诫许多博主,做视频为了流量,不能不顾法律底线,法律约束。没了底线,失去的不仅仅是粉丝和流量,就像这次,失去的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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